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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毕业生学年总结鉴定及评选先进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1-03-22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本科学生学年总结鉴定及评选先进的通知》(校党发[2010]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开展毕业生学年总结鉴定工作。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坚持条件,评优工作中要坚持程序公开,评选公正,结果公示,确保工作透明化,保证评选质量。

2、主要鉴定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学习、文体活动,劳动卫生、身体素质、法纪观念、积极就业、社会工作等方面。

3、各班级组织专题班会,并邀请班主任参加,认真学习《关于开展2010年本科学生学年总结鉴定及评选先进的通知》(校党发[2010]28号)文件精神,深刻理解文件精神,严格学年总结鉴定程序,确保学年总结鉴定及评优工作顺利进行。

4、评选结果班主任签字,并在班级、学院范围内公示,对于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务必通知到位,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参与学年鉴定的整个过程。

5、毕业生学年总结鉴定及评选加分相关细则见附注1

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3月10

附注1

1.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励分以6个月任期(全年10个月记)打分,评分办法依照《关于开展2010年本科学生学年总结鉴定及评选先进的通知》执行;

2.参加校艺术团活动的学生以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评分为准;

3.因本学年毕业生未开设体育课,所以综合测评体育成绩统一按照满分5分评定;

4.毕业生因在2010-2011-1学期没有本科课程学业,所以综合测评学习成绩统一按照90分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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