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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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各教工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1-06-25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学院党委统一安排,6月24日,学院各教工党支部开展十八大以来的党史《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法典》等内容的学习活动,学习活动由各支部书记及支委主持。

    化学系教工第一、第二党支部共学“十八大以来党史”及《民法典》

    6月24日下午,化学系教工党支部在逸夫楼B212会议室开展了学习“十八大以来党史”及《民法典》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由化学系教工第一党支部书记江洪教授主持。

    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后,大家一起学习了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随后,大家一起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各部分修改和新增的内容,并对物权编、婚姻家庭中部分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

    在讨论环节,江洪、胡先文、宋智勇、李俊等老师结合学习内容交流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英明领导下,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尤其是抗击新冠肺炎的胜利,进一步体现了我国制度的巨大优势。《民法典》新增和修订的内容,各方面考虑的非常全面,尤其是高空抛物的处罚、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继承人的调整等,都体现了对公民人权、安全、财产等方面的保护。

    学习结束后,全体党员到艺术馆一起参观学习了“丹青·岁月”主题画展。



     

    数学与统计学系教工第一、第二党支部联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624日下午,数学与统计学系教工第一和第二党支部在逸夫楼A301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活动由数学与统计学系第一教工党支部书记石峰主持。

    支部委员李燕同志从《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制定的背景、《条例》的框架以及主要内容等三个方面领学《条例》,并就与教职工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了讲解。

    邹翠明同志领学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条中指导思想中增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四条增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第五条修改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七条修改为“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第七十七条新增了有关“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处理办法。

    最后,全体党员同志到艺术馆参观学习“丹青·岁月”主题画展。


    物理教工党支部研学“十八大以来党史”和《民法典》

    20216月24日下午,物理系全体党员在逸夫楼B109党群之家开展了“十八大以来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活动。学习活动由支部组织委员后德家主持。

    支部委员后德家老师首先领学了“十八大以来党史;并从《民典法》的立法背景、实施的重大意义、六大基本原则等三个方面对《民法典》进行了解读。

    会上,老师们对《民法典》进行了深入讨论。一是集中讨论了民法典视野下大数据用户画像及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从运用个人信息描绘用户画像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出发,信息处理者应当怎样进行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二是讨论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结合社会发展需要,婚姻编完善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和重新确立了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原则,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和培育良好社会风尚。

    会前,支部全体党员到艺术馆参观了丹青·岁月”主题画展。


     

     


    行政教工党支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624日下午,行政教工党支部在逸夫楼B221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学习活动由行政教工党支部组织委员杨晨茹主持。

    会上,任国兰老师从修订的过程、修订的背景、修订的主要内容等三个方面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并在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重点介绍了《条例》中与学院工作有关的条款。

    会后,全体行政与实验技术人员到艺术馆参观“丹青·岁月”主题画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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