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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毕业年级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6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毕业生:

为做好毕业年级研究生三好研究生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强,创新成果突出;

5.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学校两季三节、学术年会等育人活动,优秀毕业生原则上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6.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校内外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7.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在服务社会和乡村振兴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调研、科技支农等方面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凡学年(基本修业年限)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具备三好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资格: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损害学校声誉和社会安定团结的言行;

2.受到学院或学校通报批评达两次,或因违纪违规受学校处分;

3.学位课程考试(考查)不及格;

4.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参评三好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转博生不参评优秀毕业生。

(四)三好研究生评选考察学年内综合表现;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考察基本修业年限内综合表现。

(五)获评优秀毕业研究生须2024年6月毕业、获得学位,且在校期间曾被评为三好研究生。

二、相关说明

(一)根据学校指标分配方案,化学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指标为9个,三好研究生指标为12个。

(二)参评三好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申请人需在5月20日17:00前,提交《化学学院毕业年级研究生三好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至化学楼A119办公室刘畅老师处。申请人应实事求是,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班组评议、学院审核后,确定初步名单,并公示不少于3日,经公示无异议的5月30日前报学校审定。学校确定正式名单,并公示不少于3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文表彰。


化学学院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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