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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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校园电动车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8  作者: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骑行等行为,防止发生火灾及交通等事故,根据消防、交管等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现阶段实际,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宣传教育全覆盖。师生员工、离退休人员、校内经营及服务保障人员、东西社区居民等人员熟悉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安全骑行等安全常识。

    (二)群防群治全参与。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整治行动,自觉遵守充电规定、交通规则和行驶规范,形成群防群治、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三)安全隐患全消除。将违章违规行为纳入“综治考核”及“平安学院”考核,有效遏制堵塞通道、将车辆或电池带入室内、停放杂乱、违规充电、超速超载、并行逆行等行为。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

    (二)切实提升师生员工、社区居民、经营商户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

    (三)清理在室内以及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

    (四)杜绝室内以及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违规充电以及一拖多、“飞线”等违规充电问题;

    (五)治理并行逆行、超速行驶、骑行中打伞或使用电话、夜间行驶不开车灯等骑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常态开展以“文明停放、安全充电、规范行驶”为主题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各单位

    要求:在毕业季、开学季、119消防宣传月等节点,通过主题班会、研究生组会、教职工大会、居民安全培训等形式,实现教育全覆盖。

    教育内容:观看《防火安全警示片-电动自行车篇》《电瓶着火扑救方法》等警示片,学习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知识。

    百度网盘:https://pan.baidu.com/s/1jRJwxRvfFgxEJ9KHIPQahg

    提取码:1234

    时间:根据需要常态开展

    (二)开展电动车室外充电桩专项整改活动

    责任单位:建安部、后保部、东西社区、物业、各单位

    检查内容:1.充电桩的建设、管理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停放充(换)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见附件),是否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2.充电桩管理责任是否明确,依托第三方管理的,合同是否有消防管理责任的条款;3.充电桩线路、插座状况是否良好,日常巡查是否到位,安防措施是否到位。

    要求:充电桩的建设、管理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换)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见附件)的要求不符的,应按照以下原则整改。1.能改尽改、能改立改;2.不能改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如安装简易喷淋,增加防火隔断等;3.确实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不能整改的,应做拆除处理。

    时间:6月30日前完成

    (三)开展一系列电动车安全大检查

    责任单位:建安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后保部、团委、东西社区、物业、各单位

    检查内容:1.是否存在在室内以及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2.是否存在充电器与电动车不匹配,以及一拖多、“飞线”等违规充电问题;3.是否存在车辆带病上路、违规带人、并行逆行、夜间不正确使用灯光、骑行打伞或使用电话、超速行驶等不安全行为;4.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的行为。

    要求:1.各二级单位(含社区和物业)落实责任区范围内的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秩序管理;2.后保部负责电动车零售、维修网点电动车的清查工作3.学生宿舍、居民楼、科研楼等重点场所,要加大检查频次,组织志愿者开展日巡、夜查活动;4.针对将电瓶藏匿带入宿舍、实验室充电等情节严重的,要严格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时间:长期

    (四)定期组织僵尸(废弃)车辆、超标车辆、问题车辆清理整治活动

    责任单位:建安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后保部、团委、各单位

    活动内容:1.提醒师生员工及时处置废旧及超标电动车;2.整治电动车驾驶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要求:1.开展广泛宣传教育,提示师生员工在5月15日前自行处置废旧及超标电动车;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楼宇周边,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后保部负责学生宿舍区域废旧车辆确认和集中,自行清理或报建安部集中清理;3.团委组织志愿者与建安部一起开展安全驾乘教育;4. 5月15日起,建安部将配合交管部门对校内违规电动车进行清理和整治,并加大对非机动车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常态开展“灭火技能培训”

    责任单位:各单位

    活动内容:完善本单位各楼栋电动车充电桩火灾应急救援预案,以宿管员、楼管员、安全管理员和“志愿消防队”等人员为重点,开展充电桩火灾灭火场景式演练。

    要求:预案应紧贴实际,明确火灾发生时的取水地点、所需水带数量和参加人员等,根据预案开展不少于1次的演练活动,并建立常态化演练机制。

    时间:6月3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将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落地。

    (一)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安全工作一盘棋”治理理念,加强部门联动和上下协同,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防止推诿扯皮。

    (二)夯实工作举措,取得治理成效。结合单位实际,突出重点部位、重要时段和风险隐患点,组织工作专班和志愿服务队伍,细化工作方案,抓好行动落实、举措落地,防止层层转发,抓而不实。

    (三)搞好工作统筹, 建立长效机制。统筹抓好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开展,持续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抽查、安全培训演练等活动常态化、制度化,防范和化解各类电动车安全风险。


                                          校园稳定与综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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